东方雨虹: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12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
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相关文件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
的原则,发表如下专项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刘斌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总裁职务,辞职后仍继续担任公
司董事,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
管理产生影响。
我们经认真审阅张志萍女士的个人简历后认为,张志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
量1,522,642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
求;公司聘任总裁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张志萍女士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
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谭文彬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
辞职后将任职于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管
理产生影响。
张蓓女士曾因身体原因于2017年5月辞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
距离本次被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未满三年,基于张蓓女士的任职经历、专
业能力、职业素养及其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董
事会拟聘任其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离任期间,张蓓女士未买卖公司股票。
本次会议召开前,张蓓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
议。我们经认真审阅张蓓女士的个人简历后认为,张蓓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
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
书职务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的条件和要求,已获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
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公司聘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张蓓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
会决议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胡小媛 苏金其 羡永彪 瞿培华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