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雨虹: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03-28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9-027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会议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4月17日至2019年4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
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7日下午15:00至2019年4月18
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1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北路康家园小区4号楼三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2018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
4.《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
5.《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7.《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2018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9.《关于2018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10.《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3. 《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14.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1、议案3-8、议案10-14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议案2、议案9已经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
年3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议案详情请见同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其他文件。
上述第11项、第12项、第13项议案须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需将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
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提案 √
1.00 《2018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 √
5.00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
7.00 √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00 《关于2018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9.00 《关于2018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10.00 √
度的议案》
《关于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11.00 √
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2.00 《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13.00 《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14.00 √
理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 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附件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2. 登记时间:2019年4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3. 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北路康家园4号楼公司证券部
4. 其他事项:
(1)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登记日办理会议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按
照上文第1点登记方式的要求,凭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在会议现场办理登记。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
费用自理。
5.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蓓
电话号码:010-85762629
传真号码:010-85762629
电子邮箱:stocks@yuhong.com.cn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71”,投票简称为
“东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提案设置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提案 √
1.00 《2018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 √
5.00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7.00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
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00 《关于2018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9.00 《关于2018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10.00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
授信额度的议案》
11.00 《关于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 √
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2.00 《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13.00 《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14.00 √
现金管理的议案》
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4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
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北京东方雨
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
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本单位(本人)没有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做出具体指示,
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表决。本单位(本人)对本
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提案 √
1.00 《2018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 √
5.00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7.00 √
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00 《关于2018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9.00 《关于2018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10.00 √
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11.00 √
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2.00 《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13.00 《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14.00 √
金管理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附注: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
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请在“弃权”
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