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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雨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2019-03-2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
专项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结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 年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
关事项》的相关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
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雨虹”或“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对东方雨虹董事会出具的《内部
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控规则落实情况

    东方雨虹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认真检查了内部审计部
门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对
外担保、重大投资等方面的内部控制。根据检查结果,填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
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通过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
议的相关资料、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其他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各项
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查看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底稿、报告及其他
相关资料、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财务部、内部审计部等部门进行沟
通等方式,结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对东方雨虹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东方雨虹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
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东方雨虹董事会出具
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翼                 郁韡君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