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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雨虹: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2020-08-08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0-068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协议需在公司履

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程序后方能生效,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

批程序并及时发布进展公告。

    2、本次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0年8月7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东方雨虹”、“乙方”)与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10亿元在保定市徐水区投资建设东

方雨虹绿色建筑新材料产业园,该项目预计建设周期为开工之日起18个月。

    二、项目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括

    1、项目名称:东方雨虹绿色建筑新材料产业园。

    2、产业园项目主要内容:乙方拟在徐水区成立保定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

公司、保定德爱威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保定卧牛山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最终以工商注册核准为准)用以建设产业园项目,推进包括德爱威水性涂料、节

能保温材料、高分子卷材、特种砂浆等的产品研发生产项目。

    3、产业园项目用地:项目用地拟选址于河北徐水经济开发区感恩路南侧、

法治街东侧,具体位置详见附件一(东方雨虹选址方案图),总用地面积约260
亩(具体面积以国土部门测量为准)。项目按照“整体规划、分期供地、分期摘

牌、分期实施”的方式建设,其中一期用地面积120亩,二期140亩。具体面积以

规划部门最后确定的红线面积为准。

    4、项目预计投资总额10亿元(人民币,下同),全部建成达产后预计平均

每年产值不低于22亿元,年纳税预计1亿元。

    5、建设周期:项目各期应在土地摘牌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

18个月内陆续投产。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支持乙方在徐水区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予以专人全程跟

进,全面协助项目公司自前期设立至后期运营管理各阶段所需办理的各项手续,

将本项目作为重点项目,提供专门绿色通道给予各种政务手续的优先办理,包括

但不限于办理企业设立登记、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申请、项目建设各环节的

报批、“八通”的报装以及后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等。

    2、甲方积极支持配合乙方相关项目申报省重点项目,积极支持乙方产品列

入省、市、区三级政府采购名录,在政府工程及市政工程中优先使用;积极协助

乙方开展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为规范市场,甲方依法依规积极开展同行业

非标(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产品清理工作。

    3、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3个月内保证项目地块符合施工过程需求的临

电、临路、临水,2021年3月31日前符合“八通一平”条件(即通电、给水、排

雨、排污、天然气、通讯、光纤、通路、土地平整)。“通”指通至土地出让红

线1.5米范围内且相关条件符合项目生产需求, “平”指将该项目范围内场地进

行清障,且土地平整至自然地坪标高。

    4、地块出让交地标准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甲方承诺

地块交地前, 如发现淤泥、暗礁、地下障碍物等不良地质,需土地开挖、换/回

填以达到乙方建设承载力要求(建筑地基基础设计等级暂定为乙级),相关费用

由甲方承担。交地后实际建设中发现的问题,甲方予以必要的协助。

    5、甲方成立一名区级领导负责的工作专班,为项目提供保姆式服务,积极

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立项(备案)、土地、规划、建设等有关报批手续;协助乙方

办理消防、安全、环保等审批手续;优先提供科技攻关、技术改造、新产品、工
程中心等项目的申报与服务;为乙方招聘、培训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

等事项提供信息咨询;协助乙方办理海关、税务部门进口设备退税等手续;协助

乙方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6、积极配合乙方争取国家、保定市有关支持项目建设的投资优惠政策和扶

持资金,争取到的政策和资金全部用于支持项目发展。

       7、甲方为乙方提供现行人才引进相关优惠政策,积极为乙方项目公司员工

享受本地市民待遇(如落户、就学、就业、就医、购房、购车等)创造条件和给

予协调。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确保项目符合国家环保安全生产等各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行政

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要求。

       2、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90日内,完成在保定市项目公司的注册,由注册的

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并在保定市依法依规缴纳相关税费,同

时须将实际经营办公地设在保定市,以保证此项目产生的固定资产投资等经济数

据纳入保定市统计。

       3、乙方生产基地项目需符合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相关规定,结合企业文化

和行业生产流程进行设计,经审计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后进行建设。乙方生产、生

活产生的污水由厂内污水处理设施自行处理,达到入网标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

处理厂集中处理。乙方生产过程气体排放环保设施执行行业最高标准。乙方固体

废弃物依法处置。

       4、乙方生产基地用地容积率不低于1.0,行政及生活服务设施(包括食堂、

办公楼、职工倒班宿舍等)建筑占地面积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具体指标以规

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建设方案经有关规划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实

施。

       5、项目公司需通过招拍挂方式按程序合法竞拍本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并

在土地摘牌后,一个月办结土地使用权证。

       6、项目公司在20年内工商注册、纳税关系、主营业务和统计关系不得迁出

保定市,但因政府政策改变、更改土地性质、甲方违约等原因引起的迁址除外。

       (四)违约条款
       1、甲方依法公开出让土地,乙方积极参加竞买,但因未取得所述土地使用

权而致使合同约定内容无法达成的,不视为甲、乙方违约。

       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约定时间开工或投产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非甲方原因,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内开工建设的,甲方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依法处置。

       (五)其他约定

       1、双方建立高层不定期互访机制,通报合作进展情况,协商解决合作过程中

的实际问题。

       2、甲乙双方应尽保密义务, 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 不得向任何第

三方泄露本协议内容或者在合作过程中获悉的对方的保密信息,但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司法机关等部门的要求需要披露的除

外。

       3、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其争议的解决等, 均适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律。因履行本协议或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将争议提交项目所在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保定市位于河北省中部,毗邻北京,是京津冀地区中心城市之一、雄安新区

腹地、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组成部分,首个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城市,地

理位置十分优越。公司本次在河北省保定市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筑新材料产

业园项目,指在充分利用保定市的区位优势和良好的投资环境,立足公司建筑建

材系统服务商的核心定位,践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等国家战略,不断完善绿色

建材产品体系,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

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按照协议约定,甲方积极支持配合乙方相关

项目申报省重点项目,积极支持乙方产品列入省、市、区三级政府采购名录,在

政府工程及市政工程中优先使用;积极协助乙方开展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

这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和积极影响。同时,该项目亦有利于

调动保定市在京津冀一体化发展、雄安新区等建设中的优势地位,打通现有的市

场及区域空间格局,优化京津冀资源协同发展,培育绿色建筑新材料创新驱动发

展新引擎,提升公司在华北地区的市场份额。此外,华北地区是公司重要的产品
销售市场之一,希望通过本次投资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华北地区的生产与供货能

力,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以期进一步满足华北地区的市场需求,为公司未

来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1、根据《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协议需在公司履

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程序后方能生效,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

程序并及时发布进展公告。

    2、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

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

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

    3、本次项目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

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经营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

确定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4、该项目的运作有赖于双方密切合作,未来能否达到合作预期,尚存在不

确定性,按照协议约定,甲方积极支持配合乙方相关项目申报省重点项目,积极

支持乙方产品列入省、市、区三级政府采购名录,在政府工程及市政工程中优先

使用;积极协助乙方开展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此举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起

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和积极影响,但具体影响金额尚难以预计。

    5、公司尚须通过招拍挂程序获得协议约定的项目宗地,可能存在竞买不成

功而无法在拟定地区取得约定的建设用地的风险。此外,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

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6、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投资计划、建设规模、建设周期、产值、税收

等数值均为预估数,暂未经过详尽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

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能否按照协议约定的建设周期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

定性;同时,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收入、税收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7、本协议中有关产值、税收贡献等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

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投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