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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雨虹:关于取消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20-11-25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0-137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
                        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12月7日下午14时30分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其中一项审议议案为《关于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的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2020年11月21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为更加灵活的选择本次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

地点,保证公司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顺利实施,进一步明确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关于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关事宜,基

于审慎原则,为维护全体股东权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取消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同意不将《关于发

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

次取消《关于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的议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1月25日刊

登 于 公司 指 定的 信 息披 露媒 体 《证 券 时报 》、《 中国 证 券报 》和 巨 潮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11月24日,公司董事会接到控股股东李卫国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增

加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拟注册

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

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李卫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89,652,8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4%,其具有提出

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且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

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亦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

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拟注册发行

资产支持证券的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1月25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拟注册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公

告》。

    除上述取消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现 将 召 开 公

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 知补 充 如下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星期一)下午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

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上

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1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北路康家园小区4号楼三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拟注册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议案》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10

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议案详情请见同日公司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其他文件。

    议案2及议案3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
年 11 月 21 日 刊 载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议案

详情请见同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其他文件。

    议案4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11月25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议案详情请见同日公司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其他文件。

    上述第1项-第3项议案须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需将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

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提案                                       √

              《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1.00       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0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

   3.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4.00       《关于拟注册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附件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12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北路康家园4号楼公司证券部

    4.其他事项:

    (1)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登记日按照上文第1点登记方式的要求办理会议登

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按照上述登记方式的要求,凭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

在会议现场办理登记。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

费用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蓓

    电话号码:010-85762629

    传真号码:010-85762629

    电子邮箱:stocks@yuhong.com.cn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71”,投票简称为

“东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提案设置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提案                                √

            《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1.00      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0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

  3.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4.00      《关于拟注册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议案》                √

    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北京东方雨虹

 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

 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本单位(本人)没有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做出具体

 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表决。本单位(本人)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提案                        √
     《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0 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0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
3.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4.00 《关于拟注册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附注: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

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请在“弃

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