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雨虹: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18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作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相关文件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
客观判断的原则,对相关议案发表如下专项意见:
一、《关于延长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延长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延长2021年员工
持股计划锁定期6个月,即锁定期延长至2022年12月22日止。
独立董事:蔡昭昀 黄庆林 陈光进 瞿培华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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