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东方雨虹: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8-30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2-105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8月29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22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桂福先生主持,全体监事经过审议通过了如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现同意提名王静女士、邹梦兰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王静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监事候选人;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邹梦兰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

会监事候选人;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将采取

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

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

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就任前,原监事会成员仍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2

年 5 月 30 日 ) 的 总 股 本 2,519,627,295 股 扣 除 公 司 回 购 专 户 上 已 回 购 股 份

(11,248,664股)后的总股本2,508,378,6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此外,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

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2年5月31日实施完毕。

     由于激励对象因已获授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2021年度现金分红于

2022年5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第二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发生派送股票红利对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

息处理后,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此,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6.4216元/股调整为

6.1216元/股。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
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因2021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

完全达标,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其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合计2.4861万股回购

注销,符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本次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

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2

年 5 月 30 日 ) 的 总 股 本 2,519,627,295 股 扣 除 公 司 回 购 专 户 上 已 回 购 股 份

(11,248,664股)后的总股本2,508,378,6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此外,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

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2年5月31日实施完毕。

     由于激励对象因已获授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2021年度现金分红于

2022年5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第三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发生派送股票红利对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

息处理后,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此,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6.68元/股调整为6.38元/

股。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

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不符合

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2021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

标或未完全达标等原因,根据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合计128.3406

万股回购注销,符合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

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件一: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静女士,1986 年出生,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4

年进入公司任证券部证券事务主管,现任证券部经理。王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

    邹梦兰女士,1995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2017

年进入公司任资金管理部出纳,现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财务融资主管。邹梦兰女

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

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