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川润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公告2016-12-17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3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罗丽华
及其一致行动人罗全(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通
知:因个人原因,罗丽华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6%;罗全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通过大宗交易
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9%。本次减持后,罗丽华
仍持有公司股份 76,176,35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8.15%,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罗全仍持有公司股份 8,66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6%。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罗丽华       大宗交易      2016 年 12 月 15 日       12.15 元/股     1,200 万股       2.86%
   罗全        大宗交易      2016 年 12 月 15 日       12.15 元/股       500 万股       1.19%
            合计                                                       1,700 万股       4.05%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88,176,350           21.01%      76,176,350     18.15%
  罗丽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044,088            5.25%      10,044,088     2.39%
                     有限售条件股份      66,132,262           15.76%      66,132,262     15.76%
              合计持有股份               13,662,000            3.26%       8,662,000     2.06%
罗全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662,000            3.26%       8,662,000     2.0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在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该承诺已于 2011 年
9 月 19 日履行完毕。
       2、担任公司董事的股东股份锁定承诺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
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 50%。
       综上,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罗丽华及其一致行动人罗全严格遵
守了上述相关承诺,本次减持行为未违反上述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在相关文件中做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
诺。
   3、本次减持后,控股股东罗丽华持有 76,176,35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8.15%;
一致行动人罗全持有 8,66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06%。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未来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
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本次减持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仍持有 143,496,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34.19%。本次减持,不会引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
   四、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2月16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