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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润股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说明及独立意见2017-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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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
规定,作为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6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的,符合《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16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客观实际并有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我们
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阅读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在查阅公司各类管理
制度的基础上,就相关事项与管理层和有关管理部门进行了交流,我们认为:
    1、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发挥了
较好的作用,符合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也与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
情况相适应。
    2、《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较为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
情况。
    3、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和公司的发展,公司应对现行的内部控
制体系进行适应性调整,以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对《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
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 2.5 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
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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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四、关于续聘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同意聘任北京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
东会议审议。
    五、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16年度发生,以及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2016年度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
真核查,现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于2016年8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牌楼支行办理综合授信提
供连带信用担保的议案》,担保金额合计14,000万元。
    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均已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规定履行了必
要的审议程序,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公司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没
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除以上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
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公司
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以及其他非关联方提供担保
的情况。
    2、公司已制订了《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
制度;
    3、公司对外担保事宜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4、公司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
    5、无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六、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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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
间费用或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2、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3、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4、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5、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6、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独立董事签字:




                                          姚刚     王平         周辉
                                                    2017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