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润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8-12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0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 年 6 月 12 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
—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16 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
(三)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
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 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
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
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
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
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
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
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