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润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2017-11-11
川润股份董事会会议资料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以现场+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以
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
参会董事 9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以现场+通讯投票方式
进行表决,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以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全资子公司的经营
范围和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川润动力设备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 国
内劳务派遣”有效期已经到期更新至 2020 年 10 月 13 日,需按照新颁发的劳务派遣
许可证有效期进行变更;根据国家工商注册 “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的要求,公司“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510300000003742 ” 变 更 为 :“ 营 业 执 照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510300620737855Y”。
变更前:
(1)第二章第三条 经营范围:国内劳务派遣(有效期至 2017 年 10 月 13 日止)
(2)第四章第九条 营业执照注册号:510300000003742
变更后:
(1)第二章第三条 经营范围:国内劳务派遣(有效期至 2020 年 10 月 13 日止)
(2)第四章第九条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300620737855Y
2、以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
议案》
为高效推进新能源板块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川润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川润能源")拟出资 750 万元与自然人惠宏伟合资设立合肥川润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该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暂
定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其中川润能源认缴出资人民币 7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5%,
惠宏伟认缴出资人民币 2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5%。该合资公司成立后主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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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新能源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等。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后续投资协议和相关合同。
3、以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为促进公司进一步发展,公司组建了战略投资部,继续做大
做强原有业务的同时大力开拓新的业务机会。为确保公司在对外投资的过程中,合法
合规,科学决策,更为有效地防控风险,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结合《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09 年 7 月 6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进行了修订完善,审议通过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17 年修订 )》。
4、以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
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和目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总
额 5,000 万元。主要用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项目借款、银行保函、国内信
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及涉外信用证、涉外保函。具体申请额度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用信单位 金额 授信条件
川润股份 1,000 信用授信
中国工商银行自贡市支行 川润动力 4,000 川润股份提供信用担保
合计 5,000
授信有效期:有效期 2017 年 11 月 2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 日。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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