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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润股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18-05-15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1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四川川润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润股份”)完成了《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以及《川润股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18年3月2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
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3、2018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
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四
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
及《川润股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并就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4、2018年3月4日至2018年3月14日,公司已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
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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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018年3月19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四
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四
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
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
事宜。
        6、2018年3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
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3月26日。
        3、授予价格:每股2.475元。
        4、公司实际授予并认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实际认购的   占本激励计      占本激励计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   划授出权益      划公告日股
                                                    数量(万股)   数量的比例      本总额比例
         曾金山           副总兼董事会秘书             40           3.74%          0.10%
         易东生           副总兼财务负责人             40           3.74%          0.10%
         付晓非                  董事                  10           0.93%          0.02%

 核心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人员、核心                 96                  1,020        95.33%          2.43%
 业务人员(人)

 合计                           99 人                 1070          100%           2.5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上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5、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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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2018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激励中 6 人因资金筹集
不足等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全部股份 39 万股,3 人因资金筹集不足等个人原因放
弃认购部分股份合计 21 万股。因此,公司实际向 9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70 万股
限制性股票。
    除上述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
予数量及授予价格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
    6、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和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部分股权登记
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
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
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比例

                     自授予完成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
 第 1 个解除限售期                                                        40%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完成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
 第 2 个解除限售期                                                        30%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完成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
 第 3 个解除限售期                                                        30%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18 年-2020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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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
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 1 个解除限售期                     2018 年净利润不低于 2500 万元
    第 2 个解除限售期                     2019 年净利润不低于 3000 万元
    第 3 个解除限售期                     2020 年净利润不低于 3500 万元

注:以上净利润指标以未扣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
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
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
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在公司当年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个人对应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达到60分,则其当年度所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本激励计
划规定的程序进行解除限售;在公司当年业绩目标达成,若激励对象个人对应年
度绩效考核结果低于60分,则其当年度所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5 月 7 日出具了[2018]
京会兴验字第 01000002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 2018 年 5 月 4 日止新增注册资
本及实收资本(股本)的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 2018 年 5 月 4 日止,公
司已收到 99 名激励对象认缴出资额 26,482,500.00 元,其中:计入新增注册资
本(股本)人民币 10,700,000.00 元,剩余 15,782,5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均
以货币出资。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419,700,000.00 元,股本人民币 419,700,000.00 元,已经我所审验,并出具
“[2012] 京会兴验字第 01010042”验资报告。截至 2018 年 5 月 4 日止,变更
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30,400,000.00 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 430,400,000.00
元。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8年3月26日,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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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70.00万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5月18日。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变更前                 本次变动增减             变更后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1,406,250.00   24.16%        10,700,000.00   112,106,250.00    26.05%
无限售条件股份   318,293,750.00   75.84%                        318,293,750.00    73.95%
     合计        419,700,000.00   100.00%       10,700,000.00   430,400,000.00    100.00%
六、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公司2017年度末总股本41,970万股,基本每股收益0.0152元/股;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43,040万股摊薄计算,2017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为0.0148元/股。
七、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
的情况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股
份上市日前6个月均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九、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1,970万股增加至43,040万股,
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授予前,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罗丽华。罗丽华在授予前持有
公司股份7,717.635万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8.39%,本次授予完成后,
罗丽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授予后公司股本总额的17.93%。本次限制性股
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十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发展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
引和留住专业管理、业务及技术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
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推动产业升级发展。
                                            5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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