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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润股份:关于签订《自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书》的公告2018-06-26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6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自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配合四川省自贡市加快推进老工业城市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振兴地方经
济,自贡市大安区城乡住房保障管理局(以下简称“大安区房管局”)与四川川
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签订房屋与土地征收补偿协议。根据《自
贡市大安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征决字(2016 年)第 7 号的规定,按
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 590 号)和《自贡市人民政
府关于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的实施意见》(自府
发〔2013〕12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公司拟与大安区房管局签署土地
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

    大安区房管局拟征收的房屋与土地位于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大安街大冲头
居民委员会(社区)2 组 30 号。其中,土地使用面积 105,132.8 ㎡,房屋产权
面积 42,629.45 ㎡。根据双方协商,本次交易将以现金货币补偿方式进行,各项
补偿金额合计 222,052,578 元(人民币大写:贰亿贰仟贰佰零伍万贰仟伍佰柒拾
捌元整)。
    2018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签订《自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征收已获得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审议通过,
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自贡市大安区城乡住房保障管理局,征收实施单位为自贡市
大安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以下简称“征收中心”)。本公司与大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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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房管局、自贡市大安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并无关联关系,本次征
收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拟征收土地与房屋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征收的土地与房屋位于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大安街大冲头居民委员
会(社区)2 组 30号。其中,土地使用面积105,132.8㎡,房屋产权面积42,629.45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自国用(2007)第041794、自国用(2007)第041796
号。该资产目前已不作生产经营用途,主要用于临时出租或处于闲置状态,不会
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拟征收的土地和房屋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
的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
移的其他情况。
    2、拟征收土地及房屋的评估情况:
    根据2018年6月22日四川展望恒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
征收补偿估价报告》,本次拟征收土地和房屋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
206,569,600 元(人民币大写:贰亿零陆佰伍拾陆万玖仟陆佰元整)。本次交易
的评估机构四川展望恒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受征收中心委托进行评估,
与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
    四、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甲方: 自贡市大安区城乡住房保障管理局
                 自贡市大安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
       乙方: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被征收房屋现状及补偿价格:
    本次拟征收的土地与房屋位于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大安街大冲头居民委员
会(社区)2组30号。其中,土地使用面积105,132.8㎡,房屋产权面积42,629.45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自国用(2007)第041794、自国用(2007)第041796
号。经双方共同商定,本次征收土地及房屋的各项补偿、补助及奖励费总金额合
计222,052,578元(人民币大写:贰亿贰仟贰佰零伍万贰仟伍佰柒拾捌元整)。
    3、交易价款的支付:
                                     2
       甲方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 30 日内支付乙方补偿补助总额的 30%;甲方在乙
方完成交房手续后 30 日内付清补偿补助总额的 70%。
    4、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征收事项的意见
       公司本次签订《自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书》,将闲置的原
竞标收购的原自贡市轻工机械厂破产资产交由大安区房管局有偿征收,是为了配
合四川省自贡市加快推进自贡市老工业城市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振兴地方经
济,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公司目前自贡园区和成都郫县园区已建项目产能
能够满足公司目标区域市场和客户需要,预计未来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使用该地
块和房屋。本次征收有利于盘活公司闲置资产、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并增加现
金流,预计将大幅增加公司2018年年度税前利润,促进公司战略转型升级,实
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关决策审议
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征收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由交易双方
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同意公司签署签订《自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书》的议案,
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征收土地和土地上房屋目前已不作生产经营用途,主要用于临时出
租或处于闲置状态,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征收有利于盘活公司闲置资产、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并增加现金
流,优化资产结构,进一步促进公司战略转型升级,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3、按照会计准则有关规定,本次征收补偿金额约2.22亿元,扣除相关费用
后,根据资产交付情况分别计入当期损益。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将增加公司本
年税后利润约10,700万元。具体数据及会计处理方法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
为准。
       七、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交易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

                                     3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后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注意,充分了解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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