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润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2018-08-21
川润股份董事会会议资料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于2018年8月20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川润股份成都工业园办公楼二楼第三会
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8年8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
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本次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传真方式投票表决,
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2018 年半年度报
告及摘要》。
二、以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
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对最高额不超过人民
币 1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为 1 个月至 12 个月的风险可
控的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
本次委托理财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中所规定的风险投资类别产品。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08 月 20 日
川润股份董事会会议资料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签字盖章页
(此页无正文)
董事签字:
罗永忠 钟海晖
钟利钢 罗丽华
付晓非 王 平
王运陈 姚 刚
殷占武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