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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润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2019-02-16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6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9
年3月14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次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
举”),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就本次换届选举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任期自股东
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
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与会股东所持的每一表决权股份拥有与
拟选举的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
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也可以分散投票给数位候选非独
立董事或独立董事。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1、公司董事会可以推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3%以上的股东,有
权向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1、公司董事会可以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
   2、公司监事会可以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
   3、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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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候选人推荐表样本见附件 1。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 2019 年 2 月 20 日 17:00 之前,按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向公司
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书面文件。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审核提名文件,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
将提交公司董事会。
   3、公司董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
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
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
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
自然人,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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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
件:
   1、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3、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4、通过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6、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直
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
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
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
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表(原件);
   2、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则需提供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复印件等文件(原件备查);
   5、董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
   6、董事候选人出具的接受提名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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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实、完整以及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7、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3、股票帐户卡复印件;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 2019 年 2 月 20 日 17:00 之前将相关书面文件送达或邮寄
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饶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61777787
   联系传真:028-61777787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县现代工业港港北六路 85 号
   邮政编码:611743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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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表
                                       联系电
 推荐人
                                         话
推荐的候选人类别(请在□内打“√”)        □董事   □独立董事
                          推荐候选人基本信息
姓名                    年龄                    性别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简历(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




其他说明 (指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
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等。)




          推荐人(盖章/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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