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润股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说明及独立意见2019-02-25
川润股份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作为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
件及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 对《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推荐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推荐的第五届董事会9名董事候选人(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3名)均
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3、经审查,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应条件,具
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9名董事候选人(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3名)的提名,同
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需将上述独立董事候
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表决。
二、 对《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方案》以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
方案》,是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照地区、行业的发展水平而制定的。
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川润股份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审议的《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方案》和《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三、对《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
计政策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保
证公司规范运作,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
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殷占武 王运陈 姚刚
2019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