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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润股份: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3-22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会议事规
则》赋予的职责,积极了解和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
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等情况,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充分发挥监事会监督、检查的职责,较好地维护了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公司规范管理,不断提高治理水平。现将监事
会2018年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监事会会议,其中4次以现场会议、2次以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1、2018年3月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川润
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四川川
润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川润股份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三项议案。
    2、2018年3月1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关
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
    3、2018年3月2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
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
程的议案》十二项议案。

    4、2018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第
一季度报告》。
    5、2018年8月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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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及摘要》。

    6、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

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经营,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
经营行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
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
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财务制度较健全、内控制度较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报告期内,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2018
年度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检查关联交易情况

    通过对公司 2018年交易情况进行核查,报告期发生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公司子公司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28日与曾莉红签订
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关联方罗丽华、钟利钢、罗全、唐淑英、罗永忠、罗
金玉、罗永清、曾莉红共同拥有的位于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186 号、天府一街 695
号1901号中环岛物业作为营销服务中心办公场地。该租赁标的建筑面积1075平方
米,租赁期限 3 年(自2017 年 08 月 01 日起至 2020 年 07 月 31 日止),
租赁单价为 76 元/平方米,年租金 980,400 元,三年租金共计2,941,200 元,
本期支付不含税租金933,714.29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营销服务中心办公场地
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25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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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公司收购或出售资产的核查情况

    通过对公司2018年收购或出售资产情况进行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发生出售资
产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18 年 06 月 25 日与自贡市大安区城乡住房保障管理局、自贡市大
安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签订了《自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
偿协议书》。本次征收的房屋与土地位于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大安街大冲头居民
委员会(社区)2 组 30 号。其中,土地使用面积 105,132.8 ㎡,房屋产权面积
42,629.45 ㎡。根据双方协商,本次交易将以现金货币补偿方式进行,各项补偿
金额合计 222,052,578 元(人民币大写:贰亿贰仟贰佰零伍万贰仟伍佰柒拾捌
元)。
    该事项已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06 月 26 日、2018 年 07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签订<自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公司监事会在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内控体系建立及运行
情况进行核查的基础上,审阅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现就此发
表如下意见: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
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在公司经营中各个流程、
各个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的情况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等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内部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等工作,未发现
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2019年度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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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监事会将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更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监事会的职责,恪尽职守,督促公司规
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2019年的主要工作计划有:
    1、加强监事的学习培训。公司监事将进一步学习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积
极参加监管机构和行业协会组织的培训,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专业的监督、检查作
用。更好的为股东服务,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公司股
东利益最大化。
    2、加强对公司投资、财产处置、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关注。
上述事项关系到公司长期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可能产生重
大的影响,因此,公司监事会将加强对上述重大事项的监督,确保公司执行有效
的内部监控措施,防范或有风险。
    2019年,监事会每位成员将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通过
公司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公司各项经营目标,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
化。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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