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6-28
川润股份董事会会议资料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作为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事
前获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等相关材料,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发表如下意见: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
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行为。本
交易按照市场定价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
响。
我们认可该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
殷占武 王运陈 李光金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6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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