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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润股份: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5-21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4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05月20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05 月 2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05 月
2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05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郫都区现代工业港港北六路 85 号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永忠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
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出席方式           股东人数            股份总数
                                                                    比例(%)
        现场参会                8                 133,432,750        31.0164%

        网络参会                6                   1,334,500         0.3102%

          合计                  14                134,767,250        31.326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334,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10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606,300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 0.3734%。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列
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133,547,3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0948%;
反对票 1,219,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9052%;弃权票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38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4.0553%;反对票 1,21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5.9447%;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 0%。
    2、审议通过《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133,547,3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0948%;
反对票 1,219,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9052%;弃权票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38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4.0553%;反对票 1,21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5.9447%;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 0%。
    3、审议通过《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 133,547,3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0948%;
反对票 1,219,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9052%;弃权票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38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4.0553%;反对票 1,21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5.9447%;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 0%。
    4、审议通过《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133,547,3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0948%;
反对票 1,219,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9052%;弃权票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38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4.0553%;反对票 1,21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5.9447%;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 0%。
    5、审议通过《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133,444,7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0187%;
反对票 1,322,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9813%;弃权票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28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7.6679%;反对票 1,32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2.3321%;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 0%。
    6、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133,547,2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0947%;
反对票 1,2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9053%;弃权票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38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4.0491%;反对票 1,2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5.9509%;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 0%。
    7、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有关借款、
担保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133,547,2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0947%;
反对票 1,2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9053%;弃权票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38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4.0491%;反对票 1,2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5.9509%;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 0%。
    8、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133,547,2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0947%;
反对票 1,2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9053%;弃权票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38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4.0491%;反对票 1,2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5.9509%;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 0%。
    9、审议通过《关于开展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133,547,3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0948%;
反对票 1,219,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9052%;弃权票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38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4.0553%;反对票 1,21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5.9447%;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 0%。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133,547,3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0948%;
反对票 1,219,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9052%;弃权票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38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4.0553%;反对票 1,21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5.9447%;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 0%。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133,547,2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0947%;
反对票 1,2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9053%;弃权票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38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4.0491%;反对票 1,2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5.9509%;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 0%。
    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潘继东、刘佳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