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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润股份: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2021-02-27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殷占武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
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
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殷占武作为征集人,对公司拟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
议事项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
欺诈活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
    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
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
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
冲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 1 号
股票上市时间:2008 年 9 月 19 日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川润股份
股票代码:002272
法定代表人:罗永忠
董事会秘书:李想
公司办公地址: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 1 号
邮政编码:643000
公司电话:028-61777787
公司传真:028-61777787
电子信箱:lixiang@chuanrun.com
(二)本次征集事项由征集人就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提
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1、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2、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刊载的内容。(公告编号:2021-012 号)。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殷占武先生,其基本情
况如下:
    殷占武,男,中国国籍,1965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1988 年 8 月至 1993
年 5 月在辽宁省外经贸委担任职员,1993 年 5 月至 1998 年 4 月在新华社辽宁分
社中华第三产业报担任副总编辑,1998 年 4 月-2016 年 4 月在上海证券报担任副
总编辑,2016 年 4 月至 2016 年 10 月在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担任副总裁,2017
年 8 月至 2019 年 3 月 14 日任川润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深圳市博纳学校
担任董事、总督学。现任川润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深圳市博纳学校担任
董事、总督学。
    (二)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
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
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
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21 年 3 月 12 日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 二 ) 征 集 时 间 : 自 2021 年 3 月 13 日 至 2021 年 3 月 17 日
(9:00-11:30,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
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
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
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
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 2 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
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
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
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县现代工业港港北六路 85 号
收件人: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1700
电话:028-61777787
传真:028-61777787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
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
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
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
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征集人:殷占武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
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
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
托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
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殷占武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1
        划(草案)及其摘要》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2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
 3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
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
应地方打“√”为准,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
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