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润股份监事会会议资料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的 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规定,本人 作为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保证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签署: 刘小明 王学伟 黄静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