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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润股份: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3-31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会议事
规则》赋予的职责,积极了解和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
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等情况,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充分发挥监事会监督、检查的职责,较好地维护
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公司规范管理,不断提高治理水平。现将监
事会2020年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监事会会议,均通过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及正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
项说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2020年6月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二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
    3、2020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
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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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经营,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
经营行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
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
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财务制度较健全、内控制度较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报告期内,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
2020年度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三)检查关联交易情况

    通过对公司2020年交易情况进行核查,报告期发生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润液压”)与
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川润智能流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润智能”),公司
全资子公司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润液压”)与自贡瑞泰
锅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锅炉”),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欧盛液压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欧盛液压”)与启东润滑设备有限公司、启东润滑设备有限公司、
启东精工热处理有限公司、启东市乐煜机械有限公司拟进行包括采购、销售产品
以及提供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金额
                          内容     金额                  业务比   金额差
                                                         (%)    (%)
               川润智能   销售商品   2,667.67   1,300.00     2.88% 105.21%

向关联人销售   川润智能   销售商品       19.24             1.06%
产品、商品
               川润智能   销售商品        0.90             0.02%
               川润智能   销售商品        9.13             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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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启东润滑设备有
                   限公司     销售商品        29.82     60.00     0.73%     -50.30%
                    小计                 2,726.76     1,360.00    2.65%     100.50%
                  川润智能    采购商品       571.39    570.00     0.65%       0.24%
向关联人采购 启东润滑设备有
  原材料         限公司     采购商品                    20.00     0.00% -100.00%
                    小计                     571.39    590.00     0.63%      -3.15%
                              接受运维
                              服务代理
                  川润智能    销售服务   2,321.60     2,230.00   34.94%       4.11%
             启东精工热处理 接受加工
接受关联人提   有限公司     服务                        60.00              -100.00%
  供的服务     启东市乐煜机械 接受加工
                 有限公司     服务           125.10     80.00    100.00%     56.38%
                              接受劳务
                  瑞泰锅炉    派遣服务   1,506.86      800.00    100.00%     88.36%
                    小计                 3,953.56     3,170.00   50.05%      24.72%
                              提供管理
向关联人提供                                 134.32
                  川润智能      服务                              5.84%
    服务
                    小计                     134.32          -    5.84%
                    合计                 7,386.04     5,120.00               44.26%
    (四)对公司收购或出售资产的核查情况
    通过对公司2020年收购或出售资产情况进行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发生购买
资产情况如下:
    公司为充分利用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围绕主业进一步推进工业互联网和产业
互联网业务发展,创新商业模式和增加业务收入,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促进
公司高端装备制造和工业服务双轮驱动,以自有资金 37,188 万元收购自贡普润
商贸有限公司 100%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自贡普润商贸有限公司 100%
股权,自贡普润商贸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该事项已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具体情况请参见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告》、《关
于公司拟收购股权的公告 》。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公司监事会在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内控体系建立及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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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进行核查的基础上,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现就此
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
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在公司经营中各个流程、
各个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的情况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等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内部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等工作,未发现
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2021年度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更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监事会的职责,恪尽职守,督促公司规
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2021年的主要工作计划有:
    1、加强监事的学习培训。公司监事将进一步学习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积
极参加监管机构和行业协会组织的培训,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专业的监督、检查作
用。更好的为股东服务,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公司股
东利益最大化。
    2、加强对公司投资、财产处置、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关注。
上述事项关系到公司长期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可能产生重
大的影响,因此,公司监事会将加强对上述重大事项的监督,确保公司执行有效
的内部监控措施,防范或有风险。
    2021年,监事会每位成员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通过
公司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公司各项经营目标,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
化。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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