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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润股份:一季报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4-21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04 月 2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 2021 年 04
月 16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
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规定。经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一季度报

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
载的相关内容。

    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股票数量的议案》。

    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股票数量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内容。

    3、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不存在《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的不能授予权益或者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内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
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