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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润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1-05-24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1 年 5 月 25 日;
2、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665 万股;
3、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价格:2.325 元/股。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
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
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四
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三)2021 年 2 月 27 日至 2021 年 3 月 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
拟 激 励 对 象 提 出 的 异 议 。 2021 年 3 月 12 日 ,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1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案》。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川润股份关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7)。
    (五)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股票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
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4 月 22 日,以 2.32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
条件的 72 名激励对象授予 762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
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二、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 年 4 月 22 日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325 元/股
    (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四)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和数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 72 人,首次授予数量 762 万股,但在确定首
次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激励对象中 4 人因资金筹集不足等个
人原因放弃认购全部股份 79 万股,2 人因资金筹集不足等个人原因放弃认购部
分股份合计 18 万股。因此,公司实际向 68 名激励对象授予 665 万股限制性股
票。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姓名                 职务                          授出权益数量     划公告日股
                                      票数量(万股)
                                                       的比例           本总额比例

缪银兵                 财务总监             20            2.31%           0.047%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
                                            645          75.57%           1.501%
              务人员(67 人)

注:a、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

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

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

    b、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

果四舍五入所致。

    (五)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期间
安排                                                                        比例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的限制性
股票第 1 个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30%
解除限售
               止
期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的限制性
股票第 2 个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30%
解除限售
               止
期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的限制性
股票第 3 个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40%
解除限售
               止
期
    (六)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1 年-2023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首次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 2018-2020 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
第 1 个解除限售期           长率不低于 5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 2018-2020 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
第 2 个解除限售期           长率不低于 8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 2018-2020 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
第 3 个解除限售期           长率不低于 120%

   注:上述“营业收入”口径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准。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
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
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
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在公司当年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个人对应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达到 80 分,则其当年度所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本激励
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解除限售;在公司当年业绩目标达成,若激励对象个人对应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低于 80 分,则其当年度所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
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性情况

说明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4 月 22 日,
以 2.32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72 名激励对象授予 762 万股限制性
股票。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激励中 4 人因资金筹
集不足等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全部股份 79 万股,2 人因资金筹集不足等个人原因
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合计 18 万股。因此,公司实际向 68 名激励对象授予 665 万
股限制性股票。除上述因激励对象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变动引致的调整
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四
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一致。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四川中衡安信会计师事务所于 2021 年 5 月 8 日出具了“中衡安信[2021]会验
0552203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情况进行了审验:截至 2021
年 5 月 7 日止,公司已收到 68 名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出资款人民币
15,461,250.00 元,均为货币出资,其中,人民币 6,650,000 元计入股本,其余
人民币 8,811,250 元计入资本公积。

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4 月 22 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
日期为 2021 年 5 月 25 日。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至公告前一日;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3、自可能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
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
其它期间。
    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二、
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二)上市公司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获得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获授权益条件的,从条件成就后起算)60 日内,
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授出权益,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不得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所规则规定的
禁止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期间内。上市公司不得授出权
益的期间不计入前述规定的 60 日期限内。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日为 2021 年 3 月 31 日,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
日为 2021 年 4 月 21 日。即 2021 年 3 月 19 日至 2021 年 4 月 20 日属于不得
授出权益期间,不计入上述规定的 60 日期限内。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占注册                                     占注册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增减(股)
           数量(股) 资本比                          数量(股) 资 本 比
                          例                                      例
有限售条
         102,370,937.00 23.82%           6,650,000.00 109,020,937.00 24.98%
件股份
无限售条
         327,459,063.00 76.18%                       327,459,063.00 75.02%
件股份
股份总数   429,830,000.00 100.00%        6,650,000.00 436,480,000.00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29,830,000.00 股增加至
436,480,000.00 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罗丽华、钟利钢夫妇持有公司
股份不变,持股比例由 24.64%下降至 24.27%。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八、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 6 个月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股权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九、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 436,480,000.00 股摊薄计算,截止
2020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 0.149 元/股。

十、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所募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十一、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

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估
值工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
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
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向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则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对公司 2021 年至 2024 年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股票数量(万股)   票摊销成本(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665              2,197.83        854.71     842.50      402.93     97.68
     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
告为准。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
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
率,本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十二、备查文件
     四川中衡安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