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2022-04-27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作为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核查了相关资料,经审慎分析,现就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销资产事项,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谨慎性
原则,有利于规避财务风险,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
销资产。
二、关于公司终止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终止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
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
意将关于公司终止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终止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经综合考虑
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本次相关议案内容和
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终
止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独立董事:饶洁、李光金、钟胜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