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光电:2019年度董事薪酬方案2019-04-13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激励董事勤勉尽责,以便更好地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2019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一、 实施对象:
本方案所指董事指公司内部董事,不包含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
二、 适用期限
本方案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 薪酬方案
(一)薪酬结构
公司董事薪酬实行以结构工资为基础的年薪制,年薪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效益奖励
三部分构成,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的基数关系是 7:3。
1、基本薪酬:是基本收入保障,年薪标准由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根据个人所聘的岗
位、价值、责任,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以及行业收入水平综合考虑。
2、绩效薪酬:是根据业绩完成情况发放的一种激励性薪酬,结合其个人年度绩效考核
完成情况实施的奖励,年终兑现。
3、效益奖励:是根据公司年初设定的经济目标完成情况,结合其个人综合考评,年终
兑现。
(二)薪酬标准及发放
1、薪酬系数如下:
职务 薪酬系数
董事长 1.5
董事兼总经理 1.5
董事兼副总经理 1.0
2、基本薪酬:
根据薪酬系数确定的税前收入总额的 70%,按月平均发放。
3、绩效薪酬
薪酬标准税前 30%作为绩效薪酬的基数。绩效薪酬由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根据本年度
公司的经济指标、管理指标、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干部素质与能力等维度实施考核。
4、效益奖励:
效益奖励以净利润同比增长为基数,根据增长幅度提取相应效益奖金。本年度净利润同
比上年没有增长的,不能提取效益奖金。提取的效益奖金要结合个人的年度考核系数,于年
终发放。
四、 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