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晶光电”或“公司”)2017 年度公开 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规的要求,对水晶光电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236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水晶光电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方式,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526.92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 人民币 22.10 元,共计募集资金 122,145.0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2,098.75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20,046.25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于 2015 年 7 月 24 日汇入水晶光电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 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309.13 万元 后,水晶光电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19,737.1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15〕 276 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水晶光电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101,086.84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6,032.21 万元;2020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8,922.02 万元,2020 年度收 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扣除银 行手续费等 的净额为 545.04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20,008.87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 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6,577.25 万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6,305.51 万元(包括累计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2017 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52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水晶光电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采用向水晶光电原股东实行优先配 售,向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之外和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团包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本次发行人民币 118,000.00 万元可转换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共 1,180 万张,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 1,18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 6,519,524.01 元、保荐费 10,6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162,880,475.99 元, 已由承销商安信证券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汇入水晶光电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 扣除债 券发行 登记 费、律 师费 、资信 评级 费、推 介宣 传费和 验资 费合计 2,418,000.00 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 1,160,462,475.9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 健验〔2017〕469 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水晶光电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115,526.93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615.27 万元;2020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135.54 万元,2020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7.88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19,662.46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 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623.15 万元。 2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6.94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 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情况 (一)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水晶光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已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20 年已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 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于 2015 年 8 月 3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椒江洪家支行、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台州海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 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207021229200130928 0.92 活期 限公司台州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400069287001 7.67 活期 司椒江洪家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694906916 5.55 活期 限公司台州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74903030910911 0.62 活期 司台州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9955101040018666 6,290.75 活期 3 限公司台州海门支行 合 计 6,305.51 (二)2017 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水晶光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已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20 年已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了《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分别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椒江洪家支行、中 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和华夏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 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207021229200315601 0.80 活期 限公司台州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381873738443 0.55 活期 司椒江洪家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607277004 0.94 活期 限公司台州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74903030910621 1.95 活期 司台州分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14450000000603052 2.70 活期 司台州分行 合 计 6.94 4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之日,公司已将上述未使用完毕的 6.94 万元全部转入 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三、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5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 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9,737.1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922.0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0,008.8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6.70% 是否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 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本年度 是否达到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是否发生 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变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1) (2) (3)=(2)/(1) 期 重大变化 更) 承诺投资项目 1. 滤 光 片组 立 件 否 38,575.00 38,575.00 39,811.69 103.21[注 1] 2018 年 3 月 5,769.30 否 否 扩产项目 2. 蓝 宝 石长 晶 及 逐步达到预定 是 38,570.00 4,035.27 37,089.43 96.16 -1,652.04 否 是 深加工项目 可使用状态 3.年产 1000 万片 58,570.00 逐步达到预定 智能终端用防护 是 20,000.00 14,886.75 20,515.62 102.58[注 2] -399.68 否 否 可使用状态 组件技改项目 4.补充流动资金 否 25,000.00 22,592.12 22,592.12 100.00 否 承诺投资项目 122,145.00 119,737.12 18,922.02 120,008.86 100.23 小 计 6 合 计 122,145.00 119,737.12 18,922.02 120,008.86 100.23 滤光片组立件扩产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系受疫情影响,订单不预期,另外由于行业产品竞争加剧,利润 空间缩小;蓝宝石长晶及深加工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系行业不景气,市场上供给大于需求导致产品价格大幅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下滑;年产 1000 万片智能终端用防护组件技改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系项目未全部达产,该项目承诺建设期 24 个月,承诺的预计效益为项目达产后利润总额 2,343.41 万元(税后利润 1,991.90 万元) LED 行业不景气,市场上产品供给大于需求导致了产品价格的大幅下滑。蓝宝石长晶及深加工项目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利能力急剧下滑,很难在短期内实现预期收益。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根据 2015 年 8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14,743.78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部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的方式在募集资金专户中存放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1]公司将募集资金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资金中的 1,236.69 万元用于滤光片组立件扩产项目 [注 2]公司将募集资金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资金中的 515.62 万元用于年产 1000 万片智能终端用防护组件技改项目 7 2017 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 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6,046.2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135.5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9,662.4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变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1) (2) (3)=(2)/(1) 重大变化 更) 承诺投资项目 1.蓝玻璃及生物 逐步达到预定可 识 别 滤光 片 组 否 91,000.00 91,000.00 4,135.54 94,616.21 103.97[注 1] 21,986.58 [注 2] 否 使用状态 立件技改项目 2.补充流动资金 否 27,000.00 25,046.25 25,046.25 100.00 否 承诺投资项目 118,000.00 116,046.25 4,135.54 119,662.46 103.12 小计 合 计 118,000.00 116,046.25 4,135.54 119,662.46 103.1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注 2]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8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根据 2017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9,889.08 万 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注 3]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1]公司将募集资金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资金中的 3,616.21 万元用于蓝玻璃及生物识别滤光片组立件技改项目 [注 2]蓝玻璃及生物识别滤光片组立件技改项目自 2017 年 5 月开工建设,承诺建设期两年,项目生产期第三年预计达产 60%,第四年预计达产 80%,第五年预计达产 100%, 承诺的预计效益为项目达产后税后利润 22,994.51 万元 [注 3]募集资金累计形成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共计人民币 3,623.15 万元,其中 3,616.21 万元已投入原募投项目,实际节余人民币 6.94 万元。鉴于本公司已完成全部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上述节余资金人民币 6.94 万元,低于五百万元人民币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1%,因此本公司将上述存放专项账户的节余资金人民币 6.94 万元,于 2021 年 3 月全部转入本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本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 9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通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规模 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通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来体现效益,故无法单 独核算效益。其他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LED 行业由于国内产业的过度投资,导致市场供需失衡、行业竞争加剧、 产品价格严重下跌。特别是近两年 LED 行业表现低迷,产业链整体盈利较弱, 甚至出现部分亏损。公司蓝宝石衬底业务在价格大幅下降的情况下,业务盈利能 力急剧下滑,但公司一直看好 LED 行业未来的整体发展以及蓝宝石在光学应用 中的发展,蓝宝石产品在智能移动终端如智能手机屏、镜头保护片、指纹识别、 智能手表表盖等的市场需求未来将会逐步上量,因此公司计划先终止原 2015 年 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蓝宝石长晶及深加工项目”中蓝宝石长晶部分的项 目建设。 由于原募投项目长晶建设很难在短期内实现预期收益,为积极应对行业发展 变化,合理配置公司资源,使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达到最大化,公司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项目的用途,对“蓝宝石长晶及深加工项目”部分建设终止实施,将其中 人民币 20,00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投向“年产 1,000 万片智能终端用防护组件技 改项目”。 2019 年 9 月 20 日,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将原募集资金项目“蓝宝石长晶及深加工项目” 投资资金 20,000.00 万元变更至“年产 1,000 万片智能终端用防护组件技改项目”, 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总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 16.70%。 10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水晶光电 2020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2001 号。报告认为,水晶光电公司董 事会编制的 2020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 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水晶光电公司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安信证券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水晶 光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 内容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 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 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经核查,安信证券认为:水晶光电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11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 恩 张喜慧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