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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水晶光电: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2021-09-23  

                        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1)054 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水晶光电”)

拟与Moveon Technologies Pte Ltd.(以下简称“Moveon”)共同根据新加坡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在新加坡设立合资公司晶茂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新加坡当地工商部门

登记注册为准)(以下简称“晶茂科技”或“合资公司”)。晶茂科技的总投资额拟定为

1,150 万美元,注册资本拟定为 1,000 万美元。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750 万美元(按 2021

年 9 月 17 日汇率约合人民币 4,839.53 万元,其中 150 万美元进入资本公积),持股比例为

60%;Moveon以自有资金出资 400 万美元,持股比例为 40%。本公司为晶茂科技的控股股东。

    2、本次《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已经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金额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

尚需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名称:Moveon Technologies Pte Ltd.

    商业登记号:200605941N

    住所:Block 4, Kaki Bukit Avenue 1, #06-08, Singapore 417939

    企业类型:Private Limited (私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Chee Teck Lee (Mr)

    注册资本: S$2.19M

    经营范围: 微型光学产品的设计、研发与制造。

    股东情况:Chee Teck Lee 持股 43%、Tan Chee Hong,Peter 持股 23.5%、Arnold Hoh
 持股 23.5%、Chew Sok Yee 持股 4%、Core Management Staffs 持股 6%。

     公司官网:http://www.moveon.bz/

     Moveon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中文名称:晶茂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新加坡当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为准)

     2、企业英文名称:Crystal-Moveon Technologies Pte.Ltd

     3、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新加坡加基武吉一大道 4 栋 06-04 号(具体地址以当地工商部门登记注

 册为准)

     5、注册资本:1,000 万美元

     6、股东及其出资方式、出资金额:

                                      出资额(万美元)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计入注册资本     计入资本公积     总出资额      (%)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
                         600.00           150.00          750.00       60.00     自有资金
      有限公司

Moveon Technologies
                         400.00             0.00          400.00       40.00     自有资金
      Pte Ltd

       合计             1,000.00          150.00         1150.00       100.00      —

     7、经营范围:微型光学产品的设计、研发与制造(具体地址以当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

 为准)。

     8、合资期限:10 年,具体以政府部门实际注册登记的期限为准。营业期限届满后,各

 方可以约定延长合资公司营业期限,并向有关审批机关提出必要的申请。

     四、合资经营合同的主要内容

     1、订立本协议的股东为:

   (1)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Moveon Technologies Pte Ltd

     2、晶茂科技注册资本为 1,000 万美元。其中:

   (1)水晶光电认缴出资额 750 万美元,其中 150 万美元记入资本公积,以自有资金出资,

 占注册资本 60%;
  (2)Moveon 认缴出资额 400 万美元,以自有资金出资,占注册资本 40%。

    3、晶茂科技具有新加坡法律所指的法人资格。合资公司的所有活动受本合同、各方缔

结的其他协议以及新加坡法律管辖。

    4、晶茂科技设董事会,为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其中:

  (1)董事会成员为 3 人,包括一名董事长和两名董事;

  (2)水晶光电委派 2 名董事会成员,其中 1 名担任董事长。董事长系合资公司的法定代

表人;

  (3)Moveon 委派 1 名董事会成员。

    5、合资公司管理层,包括 1 名总经理、1 名副总经理、1 名技术主管、1 名运营主管、

1 名质量主管、1 名财务主管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总经理由 Moveon 提名,由董事会任命。

  (2)副总经理及财务主管由水晶光电提名,由董事会任命。

  (3)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共同提名,由董事会任命。

    6、一般业务原则

    除非水晶光电及 Moveon 另有约定,合资公司及关联公司应从事对于合资公司经营生产

而言必需、恰当的活动。水晶光电及 Moveon 应尽其合理努力,确保合资公司及关联公司按

照年度以及相关业务计划开展业务;及推动促进合资公司及关联公司的业务及利益。合资公

司及关联公司开展的任何交易应有适当的文件资料为证,并应按照适用的法律在公平的条款

和条件下开展。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Moveon 是一家专业从事微型光学产品设计、研发与制造的公司,具有纳米压印、精密

成型等量产能力,水晶光电是业内领先的消费类电子用光学薄膜及相关光学产品制造商。两

家基于未来面对特定大客户的新产品开发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通过采用先进技术、现代

企业管理方法和高质量标准,生产具有微型化、精密集成化、复合功能的高性价比光学产品,

形成微型光学产品从生产工艺开发到量产管控的整体优势,为下游客户提供一体化的供应链

能力。

    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新产品、新市场的拓展,有利于公司产业链协同能力的构建,符合

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未来根据业务发展的情况、新项目开发进度和更大批

量制造的需要,公司可能和Moveon一起对合资公司进一步增资,或与Moveon在中国大陆组建
新的合资公司开发新的产品。本次投资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且公司注册事宜仍需新加坡相关部门核

准,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新加坡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特征等与中国存在一定的差异,且合资

公司在未来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技术、经营和管理等系列风险。公司将尽快熟悉

并适应新加坡的商业文化环境和法律体系,避免和降低经营风险,保障合资公司的良好运行,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合资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