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昌化工:关于为联营企业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12-10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22-039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联营企业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
2022 年 12 月 9 日,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联营企业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为支持联营企业--张家港运昌绿色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
昌物流”,本公司持股比例为 49%)发展,同意为其拟向银行申请 3,000 万元的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基本情况如下: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担保额度占上 是否
担保方持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近一期资产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市公司最近一 关联
股比例
负债率 (万元) (万元) 期净资产比例 担保
江苏华昌化 张家港运昌
工股份有限 绿色物流有 49% 0.05% 0 3,000 0.69% 是
公司 限公司
本次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等融资等。
本次担保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额度使用有
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2、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总经理张汉卿先生同时担任运昌物流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022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联营企业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议案
时,关联董事张汉卿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结果为 8 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张家港运昌绿色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2MA26WKN1XT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 年 8 月 23 日
注册地址: 江苏扬子江国机化学工业园 24 幢 401 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一般项目: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从事内地与港澳间集装箱船、
普通货船运输;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港口设施设备和机
械租赁维修业务;港口理货;装卸搬运;运输货物打包服务;租赁服务(不含出
版物出租);机械设备租赁;采购代理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
电附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江苏长江航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51%
2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49%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 1,003.59 万元,净资产
1,003.10 万元,负债 0.49 万元,营业收入 1.38 万元,净利润 3.10 万元;截止
2022 年 11 月 30 日,总资产 2,076.64 万元,净资产 1,827.29 万元,负债 249.35
万元,营业收入 31.05 万元,净利润-172.71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公司对联营企业运昌物流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相关担
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相关银行在以
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3,000 万元,
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额度范
围内的相关担保合同及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章等规定,履行程序适当;本次担
保事项完成后,能够促进联营企业发展,从联营企业财务状况、发展前景及内部
管理来看,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
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联营企业发展需要,符合国家法规、规章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
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40,791.4283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9.45%;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总额为 39,591.428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9.18%。公司不存
在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