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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久其软件:关于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8-10-15  

						证券代码:002279             证券简称:久其软件
                                                        公告编号:2018-110
债券代码:128015             债券简称:久其转债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309 人,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704,96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710,436,578 股的比例为 0.3807%。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10 月 17 日。

   3、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差
异。

       一、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情况及相关审批程序

    2017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
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等相关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
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
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017 年 9 月 11 日,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17 年
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并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公司实
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
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

                                      1
事宜。

    2017 年 9 月 1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2017 年 9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说明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 2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因此
公司激励计划实际授予 326 名激励对象共计 707.08 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股
份的上市日为 2017 年 9 月 27 日。

    2018 年 4 月 1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离职、个人股
权激励考核指标未达标的 10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 116,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
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6.1 元/股。该议案已经 2018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 2017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18 年 6 月 19 日,公司完成了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注销。

    2018 年 9 月 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发表了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2018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发表了
审核意见。

   二、 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 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自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

                                      2
授予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内为限售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期为自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40%。
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9 月 27 日,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已于 2018 年 9 月 26 日届满,可以进行解除限售安排。


       (二) 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公 司 未 发 生 前 述 情
 1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件。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成 为 激 励 对 象 的 情
 2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件。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 2017 年度营业收
                                                                                入为 1,992,176,981.00
                                                                                元,2016 年度营业收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3                                                                              入为 1,320,802,031.31
           以 2016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1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元,同比增长 50.83%,
                                                                                公司达到了业绩指标
                                                                                考核条件。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个人绩效进行综合评定,
                                                                                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
       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
                                                                                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
       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4                                                                           的综合考评,309 名激
           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
             考评结果(S)               S≥60               S<60
                                                                             均为“合格”。
               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标准系数                   1.0                    0



                                                   3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
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相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三、 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10 月 17 日。本次符合解锁条
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09 人,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704,960 股,占公司目
前股本总额的 0.3807%,具体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本次解锁的限制性 剩余未解锁的限制
         姓名                   职务
                                                   数量           股票数量       性股票数量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6,842,400 股     2,704,960 股      4,105,440 股
(共 314 人,其中符合解锁条件激励对象 309 人)

注:1、公司首次授予 326 名激励对象共计 7,070,800 股限制性股票。(1)其中有 5 人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
象资格,公司已将其持有的 84,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另有 7 人因离职亦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后续公司将为其持有的 144,40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回购注销手续。剩余 314 名在职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 6,842,400 股。(2)还有 5 人因 2017 年度股权激励第一期个人考核指标未达标,公司已将其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的 32,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此,本次有 309 名激励对象共计 2,704,960 股限制
性股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3)本次解锁完成后,314 名在职的激励对象剩余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105,440 股。
    2、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未包含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 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认为:公司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解除限售事宜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规定。该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全文请见 2018 年 10 月 8 日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五、 备查文件


     1、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4
   3、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5、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6、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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