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其软件: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3-18
证券代码:002279 证券简称:久其软件 公告编号:2023-017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3 月 17 日下午 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3 月 17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17 日上午
9:15~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 6 号公司 504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兼总裁赵福君
6、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情况: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 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 228,162,102 股, 占公 司有效 表决 权股 份总 数 865,768,624 股的比 例为
1
26.3537%;无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出席会议。
(2)网络参与会议股东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
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 37 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 1,309,780 股, 占公司 有效 表决权 股份 总数 865,768,624 股的 比例为
0.1513%。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 37 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309,78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865,768,624 股的比例为 0.1513%。
上述现场与网络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6 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29,471,882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865,768,624 股的比例为 26.5050%。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 37 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309,780 股,占公
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865,768,624 股的比例为 0.1513%。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本次会议。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北京华夏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229,091,8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344%;
反对 37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1656%;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9,7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70.9875%;反对
37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29.0049%;弃权 100 股,
2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76%。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北京华夏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229,091,8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344%;
反对 37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1656%;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9,7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70.9875%;反对
37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29.0049%;弃权 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76%。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229,080,9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297%;
反对 38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1684%;弃权 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0%。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 股东大会决议
3
2、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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