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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络互动: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07-19  

						证券代码:002280           证券简称:联络互动            公告编号:2016-099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临时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7 月 1 日发出《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95),并在《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会议通知的公告。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 年 7 月 18 日(星期一)上午 10: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 年 7 月 17 日-2016 年 7 月 18 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7 月 18 日上午 9:30

-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6 年 7 月 17 日 15:00 至 2016 年 7 月 1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 451 号芯图大厦 18 层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参加会议的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陈理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委 托 代 表 共 计 112 名 , 代 表 股 份

1,206,508,5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4169%,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9 名,代表股份 1,115,704,6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2461%。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 93 名,代表股份 90,803,892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4.1708%。

    会议由公司董事陈理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 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05,918,4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11%;,反对 58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7%;弃权 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议

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4,771,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02%;反对 58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83%;弃权 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05,991,9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72%,反对 201,1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7%;弃权 315,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1%。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议

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4,845,3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75%;反对 201,1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5%;弃权 315,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30%。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

效的。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