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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络互动:独立董事对四届三十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7-01-10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四届三十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查后,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暨收购资产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董玮、李宏、潘斌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

收购会找房 51.33%股权的事项,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募投项目需求做出的,

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和产业布局,有利于延伸公司产业链和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聘请的

评估、审计机构具有相关资格证书与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资质,该等机构出具的

审计报告与评估报告符合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审计、

评估结果确定,定价公允。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方式暨在杭州自建智能硬件研发基地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董玮、李宏、潘斌经核查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

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变更办公场地费用实施方

式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对“办公场地费用”项

目实施方式的变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此次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

的正常进行,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
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董玮、李宏、潘斌经核查认为:本次担保为满足本公司全资子
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不会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利益。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次担保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董玮、李宏、潘斌经核查认为:公司根据经营计划,拟向银行
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60.15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盈
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取得银行一定的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
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
范风险。我们一致同意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董玮、李宏、潘斌经核查认为: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以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作出的,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同时,要求公司内部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董玮、李宏、潘斌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