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络互动:独立董事对四届三十一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7-01-24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四届三十一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查
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董玮、李宏、潘斌经核查认为: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25 亿元(含 2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闲置自
有资金用于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影响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提交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董玮、李宏、潘斌
2017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