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0 证券简称:联络互动 公告编号:2017-023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临时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1 月 24 日发出《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21),并在《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会议通知的公告。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 年 2 月 8 日(星期三)上午 10: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 年 2 月 7 日—2017 年 2 月 8 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2 月 8 日上午 9:30 -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7 年 2 月 7 日 15:00 至 2017 年 2 月 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3、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路 7 号千禧大酒店三层财富九厅 4、参加会议的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何志涛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38 名,代表股份 1,168,904,3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6897%,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4 名,代表股份 1,089,953,5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063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 24 名,代表股份 78,950,733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63%。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志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部分高 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会议。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 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暨收购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8,840,0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45%;反对 6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议 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38,345,3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0%;反对 6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方式暨在杭州自建智能硬件 研发基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8,850,8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4%;反对 5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议 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38,356,1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6%;反对 5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8,846,9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1%;反对 5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议 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38,352,2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9%;反对 5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议案》 (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1,168,846,9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1%;反对 5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议 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38,352,2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9%;反对 5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1,168,846,9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1%;反对 5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议 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38,352,2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9%;反对 5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1,168,850,8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4%;反对 5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议 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38,356,1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6%;反对 5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8,850,8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4%;反对 5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议 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38,356,1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6%;反对 5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8,850,8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4%;反对 5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议 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38,356,1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6%;反对 5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8,850,8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4%;反对 5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议 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38,356,1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6%;反对 5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8,841,3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46%;反对 5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1%; 弃权 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议 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38,346,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6%;反对 5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8%;弃权 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 效的。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