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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络互动: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4-11  

						证券代码:002280           证券简称:联络互动            公告编号:2017-048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临时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3 月 25 日发出《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40),并在《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会议通知的公告。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 年 4 月 10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 年 4 月 9 日—2017 年 4 月 10 日;其中,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4 月 1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17 年 4 月 9 日 15:00 至 2017 年 4 月 10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3、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路 7 号千禧大酒店三层财富九厅

    4、参加会议的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何志涛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委 托 代 表 共 计 28 名 , 代 表 股 份

1,090,315,3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0799%,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 席 本 次 现 场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委 托 代 表 14 名 , 代 表 股 份

1,090,077,1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069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 14 名,代表股份 238,2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9%。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志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部分高

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会议。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 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银行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90,303,2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89%;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议
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9,681,5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4%;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信用卡房屋租金分期付款金融服务合作并拟提
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90,302,8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89%;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议
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9,681,1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2%;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

效的。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