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络互动: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7-07-06
证券代码:002280 证券简称:联络互动 公告编号:2017-086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7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17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具体内容为:以总股本 2,177,149,675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50000 元(含税)。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7
年 5 月 24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177,149,675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05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
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
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9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
缴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 7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 年 7
月 13 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7 年 7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 7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100 何志涛
2 08*****433 E.T.XUN(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3 01*****790 郭静波
4 01*****282 陈理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7月3日至登记日:2017年7月1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451号芯图大厦18层
咨询联系人:俞竣华、张凯平
咨询电话:0571-28280882
传真电话:0571-28280883
七、备查文件
1、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公司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