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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络互动:独立董事对四届三十七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7-08-17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四届三十七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查
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董玮、李宏、潘斌经核查认为:本次担保为满足参股公司迪岸

双赢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迪岸双赢生产经营发展,确保公司的利益最大

化。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内容和审批程序都符合《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审议程序规范,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公司要求迪岸双赢三位股

东张军、孙涛、张建文以其持有的迪岸双赢股权质押作为反担保,该担保事项符

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迪岸双赢提供担保事项,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独立董事:董玮、李宏、潘斌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