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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络互动: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18-01-09  

						证券代码:002280          证券简称:联络互动       公告编号:2018-001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3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于对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2018】第 8 号(以下简称为“问询函”),公司对
问询函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了书面回复,
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问询函情况介绍如下: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30 日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截至公告披露日,你公司控股股东何志涛持有公司股份 4.88 亿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22.42%,其中 4.82 亿股处于质押状态,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98.69%。

    二、现就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详细回复如下:

    问题一、上述股东质押你公司股份所获得资金的用途,质押的股份是否存
在平仓风险以及针对平仓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你公司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的风险;
    回复如下:经与公司控股股东何志涛先生确认,其质押公司股份所获得的资
金主要用于其个人项目投资。截止本问询函回复披露日,公司股票的实际价格与
何志涛先生质押股份融资的综合平仓价格尚存在一定差距,质押融资总体风险可
控,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
    何志涛先生的个人投资项目收益良好且具有较大增值空间,其名下尚有多项
资产,个人资信及资产良好,融资渠道畅通,后续如出现系统性风险造成的公司
股价大幅下跌,何志涛先生将通过追加保证金、追加质押物、进行现金偿还或提
前回购所质押的股份等措施避免其质押的股份的平仓风险,以确保其持有本公司
股权的稳定性。
    结合上述确认信息,公司认为目前何志涛先生股票质押风险整体可控,不会
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暂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也将对何志涛先生股份质押情况保持高度关注,采取有效措施督
促何志涛先生统筹安排个人资金、逐步降低质押比例,控制融资风险,保证上市
公司股权稳定,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问题二、除上述质押股份外,上述股东持有的你公司股份是否还存在其他
权利受限或处置风险的情形;如存在该情形的,请说明具体情况并按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如下:
    截止目前,何志涛先生持有公司 488,049,58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2.42%,其中 242,282,268 股股份为 2014 年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配
套募集资金交易中,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向何志涛发行的股份,何志涛承诺该部分
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即该部分股份在 2018 年 1 月 12
日前不得转让。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接到控股股东何志涛先生提交的《关
于 12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承诺 2017 年 12 月 15 日起 12 个月内
不减持所持有本公司股票,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所得全部归公司所有。除
上述情形外,何志涛所持有的我公司股份目前并无其他权利受限或处置风险的情
形。


       问题三、你公司在保持独立性、防范大股东违规资金占用等方面采取的内
部控制措施;
    回复如下: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何志涛先生。公司主要股东在资
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上与上市公司保持分开原则,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
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违规利用上市公司提供担保,不非法占用
上市公司资金,保持并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防范大股东违规资金占用方面: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子公司负责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定勤勉尽
职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公司资金和财产安全。
   (2)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
经营性资金往来进行专项检查,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的
发生。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作为稽核监督机构,根据《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负责
对公司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提出改进建议和处理意见,
确保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实施,能够有效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
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与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了解公司是否存在被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转移公司资金、
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提请公司董事会采取相应措
施。
   (4)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均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经过严格的决策程序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后方才实施;关联交易的资金审批和支付流程,严格遵守公司资金管理相关规定。
   (5)公司不定期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工作人员进行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内部培训,并积极参加外部相关培训,不断强化其防
范意识和风险意识,加强对公司资金安全的维护工作。
   (6)公司聘任的财务审计机构在为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工作中,
会对公司存在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公司也会就此做出专项说
明。
       问题四、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如下:
       公司将确保在业务、财务及资产等各方面保持独立,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等
情形的发生。公司将按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