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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络互动: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2-06  

						证券代码:002280          证券简称:联络互动            公告编号:2018-018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一、 会议召开情况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临时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1 月 20 日发出《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08),并在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会议通知的公告。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 年 2 月 5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 年 2 月 4 日—2018 年 2 月 5 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2 月 5 日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4 日 15:00 至 2018 年 2 月 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参加会议的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何志涛先生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街 10 号院方恒时代中心 3 号楼联

络大厦 18 层会议室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共 27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23,309,991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51.5954%。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 1,121,603,8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517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706,1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84%。

       2、 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17 人,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26,072,9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383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会议。北京市君合律师

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三、 会议表决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何志涛、陈理、李学东、何海明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
下:
    (1)选举何志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122,771,877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1%。其中,出席会议持有贵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及

大股东一致行动人)表决结果为:225,534,83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20%。

    何志涛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陈理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122,771,87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1%。其中,出席会议持有贵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及

大股东一致行动人)表决结果为:225,534,83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20%。

    陈理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李学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122,771,877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1%。其中,出席会议持有贵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及

大股东一致行动人)表决结果为:225,534,83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20%。

    李学东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何海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123,187,47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1%。其中,出席会议持有贵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及

大股东一致行动人)表决结果为:225,950,43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8%。

    何海明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曾晓东、王晓峰、陆国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曾晓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122,787,47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5%。其中,出席会议持有贵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及

大股东一致行动人)表决结果为:225,550,43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89%。

    曾晓东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王晓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122,771,877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1%。其中,出席会议持有贵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及

大股东一致行动人)表决结果为:225,534,83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20%。

    王晓峰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陆国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123,171,87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7%。其中,出席会议持有贵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及

大股东一致行动人)表决结果为:225,934,83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9%。

    陆国华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曾昭龙、白皙为公司第五届监事股东代表,与

公司职工通过民主方式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

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曾昭龙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1,122,771,877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1%。其中,出席会议持有贵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及

大股东一致行动人)表决结果为:225,534,83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20%。

    曾昭龙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选举白皙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1,122,787,47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5%。其中,出席会议持有贵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及

大股东一致行动人)表决结果为:225,550,43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89%。

    白皙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候选人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

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

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1,122,797,175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 99.9543%;474,716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423%;38,1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34%。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贵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及其控制

的主体)表决情况:225,560,134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732%;474,716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100%;38,1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9%。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

效的。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