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络互动: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8-29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在审阅有关文件后,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及询问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内部审
计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后,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及
《专项报告》,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编制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编制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
第9号: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8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二、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要求,作为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截至
2018年6月30日,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
真核查和了解,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我们对于报告期内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查验了报
告期内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额度相关公 实际担保
被担保方 担保方 担保方式 担保额度 担保期限
告披露日期 额度
会找房(北京)网络科 连带责任担 被担保人清偿
2018 年 4 月 25 日 联络互动 300,000 67,854
技有限公司 保 债务后 2 年
北京百维博锐贸易有限 连带责任担 被担保人清偿
2017 年 11 月 2 日 联络互动 20,000 20,000
公司 保 债务后 2 年
连带责任保 被担保人清偿
迪岸双赢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25 日 联络互动 40,000 19559.22
证 债务后 2 年
北京数字天域科技有限 连带责任担
2018 年 4 月 25 日 联络互动 50,000 5,000 1年
责任公司 保
数字天域(香港)科技 连带责任担 根据融资需求
2018 年 4 月 25 日 联络互动 100,000 44,860.55
有限公司 保 不超过 3 年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 连带责任担 根据融资需求
2018 年 4 月 25 日 数字天域 50,000 31,800
股份有限公司 保 不超过 3 年
以上对外担保均按照法律法规、《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和其他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没有发生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证监发[2005]120 号文件规定相违背的担保事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
情况均进行了及时披露,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三、关于公司董事补选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董事会提名的董事候选人支运成先生的简历及相关资料,提出如
下意见:
1、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是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和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进行的,提名人的资格及提名程序合法有效。2、董事候选人
是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提出,人员组成结构合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提高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水平,候选人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3、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四、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金玉花女士个人履历和工作实绩,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
何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任
职条件。
2、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提名、审议、表决、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财务负责人的聘任决议。
五、关于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符合《关于规范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
到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将下属控股子公司Newegg,到境外公开发行股份并在美国证券交易
所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有关问题
的通知》(证监发[2004]67号)(以下简称“通知”),公司符合《通知》中第二条
规定的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的条件。
1、上市公司最近三年连续盈利
2、上市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内发行股份及募集资金投向的业务和资产未
作为对所属企业的出资申请境外上市。
3、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所属企业的净利润
未超过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的50%。
4、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所属企业净资产未
超过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0%
5、上市公司与所属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且资产、财务独立,经理人员不
存在交叉任职
6、上市公司及所属企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员持有所属企业的
股份,未超过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前总股本的10%
7、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8、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分拆所属企业Newegg到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符合67号文
的相关规定。
六、关于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以下境外上市方案及授权事项:
1、发行主体:Newegg
2、上市地点及板块: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或纳斯达克市场(具体上市板块
将在报送材料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以下简称“SEC”)审核后根据其建议最
终决定上市板块)。
3、发行股票面值:根据SEC及最终的上市板块相关规定确定。
4、发行规模:根据SEC关于最低流通比例的规定和Newegg未来发展的资金
需求确定具体发行规模。
5、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将在充分考虑公司及Newegg现有股东及境外投
资者利益的情况下,按照国际惯例,结合发行时境外资本市场情况、同业所处行
业的一般估值水平以及市场认购情况,根据路演和簿记的结果确定。
6、发行时间:本次发行的具体时间将根据境外资本市场状况、审批进展及
其他情况决定。
7、募集资金用途:本次上市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进一步提升Newegg现有业
务能力,支持未来业务的发展和扩张,同时补充营运资金,主要包括扩展业务品
类和区域,支付系统等运营功能的研发,以助力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提升公司
业绩与盈利能力。具体发行规模确定以后,如出现募集资金不足项目资金需求部
分的情况,Newegg将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其他方式解决。
由于该方案为初步方案,尚须提交中国证监会及SEC核准,为确保Newegg
到境外上市的申请工作顺利进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决
定或调整Newegg境外上市的具体方案。
七、关于维持独立上市地位承诺的独立意见
公司的各项业务目前都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由于Newegg与公司其他业务板
块之间保持高度的业务独立性。Newegg的境外上市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
续经营运作构成任何实质性影响。
我们认为公司与Newegg之间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保持
独立,做到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八、关于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说明与前景的独立意见
公司的各项业务目前都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由于Newegg与公司其他业务板
块之间保持高度的业务独立性。Newegg的境外上市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
续经营运作构成任何实质性影响。另一方面,Newegg境外上市成功,获得独立融
资平台,将有助于Newegg发展壮大其主营业务。同时,公司能将更多的资源投入
到其他业务板块。
综上所述,Newegg境外上市后,公司能够继续保持较好的持续经营与盈利能
力。
独立董事:曾晓东、王晓峰、陆国华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