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0 证券简称:联络互动 公告编号:2019-031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一、 会议召开情况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临时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发出《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27),并在《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会议通知的公告。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 年 5 月 20 日-2019 年 5 月 21 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20 日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21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3、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街 10 号院方恒时代中心 3 号楼联络大厦 18 层会议室 4、参加会议的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李学东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5 名,代表股份 621,102,0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282%,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 名,代表股份 495,095,3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40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 11 名,代表股份 126,006,669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877%。 会议由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李学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 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会议。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 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 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21,033,2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9%;反对 6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111%; 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168,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393%;反对 68,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607%;弃权 0 股。 (二)、审议通过《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21,040,4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1%;反对 6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9%; 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175,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212%;反对 61,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788%;弃权 0 股。 (三)、审议通过《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621,040,4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1%;反对 6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9%; 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175,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212%;反对 61,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788%;弃权 0 股。 (四)、审议通过《2018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21,040,4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1%;反对 6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9%; 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175,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212%;反对 61,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788%;弃权 0 股。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621,040,4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1%;反对 6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9%; 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175,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212%;反对 61,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788%;弃权 0 股。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21,040,4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1%;反对 6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9%; 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175,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212%;反对 61,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788%;弃权 0 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21,037,3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6%;反对 6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3%; 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172,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707%;反对 64,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808%;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5%。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21,040,4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1%;反对 6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9%; 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175,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212%;反对 61,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788%;弃权 0 股。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对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9,875,6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25%;反对 1,22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4%; 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议 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69%;反对 1,225,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46%;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5%。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9,876,2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26%;反对 1,22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4%; 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1,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54%;反对 1,225,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46%;弃权 0 股。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21,040,4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1%;反对 6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9%; 弃权 0 股;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议 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175,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212%;反对 61,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788%;弃权 0 股。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 效的。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