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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络互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29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在审阅有关文件后,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要求,作为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截至
2019年6月30日,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
真核查和了解,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我们对于报告期内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查验了报
告期内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为480,000万元,实际尚未到期
的担保余额为123,041.1万元,占公司本报告期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的23.30%;其中,对公司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09,541.10万元,对参股公司北
京百维博锐贸易有限公司担保13,500万元。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没有对控
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规定履行了
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履行了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
保风险控制制度,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不存在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
而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
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关于对外担保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此次增加对参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
理利用的需要,有助于促进公司筹措资金和良性循环,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且有助于保证参股公司业务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分享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
同意本次对参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调整对迪岸双赢控股子公司担保范围符合业务实际和需要,
担保风险可控,且有助于保证公司户外传媒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该担保事项在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额度范围内,不属于对新增担保事项,不
对整体担保额度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本
次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曾晓东、陆国华、王晓峰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