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络互动:2023-015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002280 证券简称:联络互动 公告编号:2023-015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
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
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
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
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
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
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
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
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
施行。
(五)审议程序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解释 16 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
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
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本年度
未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
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对本公司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累积影响金额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重分类 重新计量 2023 年 1 月 1 日
小计
(注 1) (注 2)
递延所得资产 115,856,809.69 13,107,453.82 13,107,453.82 128,964,263.51
递延所得负 42,911,619.99 27,798,878.11 27,798,878.11 70,710,498.10
未分配利润 -4,680,212,938.32 -8,697,323.18 -8,697,323.18 -4,688,910,261.50
少数股东权益 477533629.5 -5,994,101.11 -5,994,101.11 471,539,528.38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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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和以前年度的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
31 号)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
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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