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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深股份: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2022-04-26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随着中美
贸易摩擦、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外币汇率波动风险加大,为有效防范公司汇率风
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于2022年度继续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00
万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业务的开展,公司外汇收支敞口越来越大。为
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公司
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的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业务需要,在
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人
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等。主要交易币种为美元、欧元等。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
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
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是指在委托日同时与银行约定两笔金额一致、买卖方
向相反、交割日期不同的人民币或外币对另一外币的买卖交易,并在两笔交易的
交割日按照该掉期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
    外汇期权也称为货币期权,指合约购买方在向出售方支付一定期权费后,所
获得的在未来约定日期或一定时间内,按照规定汇率买进或者卖出一定数量外汇
资产的选择权。


    三、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笔外汇套期保值金额不超
过等值人民币4,000万元,全年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等值人
民币10,000万元,业务时间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择机安排。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
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涉及期权与
远期结汇复合产品的,需要缴纳小额的期权费用。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
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由财务总监和财务部按照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四、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
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
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
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
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外汇掉期等套期保值操作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
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套期保
值交割风险。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会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
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时进行严格的
风险控制,完全依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客户报价所采用的汇率的情况,严格与
回款时间配比进行交易。 具体风险控制措施风险如下: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会根据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
后,公司能够以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
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就公司套期保值额度、套
期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
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
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3、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
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
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
执行。同时,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
的现象,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防止套期保值延期交割。


    4、审计部每月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严格按照审批权限,控制套期保值资金规模,并根据制度规定进
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同时,公司将根据风险控制报告及处理程序,及时进行
信息披露。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
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
影响、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是保护正常经营利润的必要手段。公司已制定了《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
制措施可行有效;同时,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将使用自有资
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八、备查文件


    1、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