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3 股票简称:天润工业 编号:2021-008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6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用 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4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8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 5.40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 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回购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2 月 7 日、2020 年 2 月 11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回购股份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0-010)等相关公告。 截至 2021 年 2 月 5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届满,根据《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 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 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0 年 3 月 2 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 回购股份数量 5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最高成交价为 3.73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3.68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926,445.00 元(不含交 — 1 — 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2)。 2、2020 年 7 月 10 日,公司实施完成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 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5.4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 民币 5.37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在《证券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 3、根据《回购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 交易日内及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 日内及时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2 日、5 月 7 日、6 月 2 日、6 月 16 日、7 月 1 日、8 月 4 日、9 月 2 日、10 月 9 日、11 月 3 日、12 月 2 日、2021 年 1 月 5 日和 2 月 2 日在《证券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0-015、2020-034、2020-040、2020-042、2020-049、2020-056、 2020-059、2020-066、2020-068、2021-001、2021-007)、《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比例达 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4、截至 2021 年 2 月 5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并实施完毕, 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为 21,404,388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8861%(截止 2021 年 2 月 5 日, 总股本为 1,134,840,378 股),最高成交价为 5.1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6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95,380,500.31 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既定方案。 — 2 — 公司实际回购区间为 2020 年 3 月 2 日至 2021 年 1 月 8 日。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 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 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已按回购方案 完成回购。公司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 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本次 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改 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 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增 持公司股份,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不存在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变动时间 增持数量(股) 变动原因 董事、副总经理、财 刘立 2020 年 8 月 26 日 500,000 股票期权行权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丛建臣 总工程师 2020 年 8 月 27 日 300,000 股票期权行权 初忠智 常务副总经理 2020 年 9 月 8 日 500,000 股票期权行权 周先忠 董事 2020 年 9 月 8 日 600,000 股票期权行权 林永涛 副总经理 2020 年 11 月 4 日 120,000 股票期权行权 2020 年 11 月 13 日 100,000 股票期权行权 侯波 副总经理 2021 年 1 月 15 日 100,000 股票期权行权 五、股份变动情况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3 —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前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后 (2020 年 2 月 5 日) (2021 年 2 月 5 日)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限售条件流通股 /非流通股 172,131,450 15.27% 143,771,352 12.67% 2、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 955,422,528 84.73% 991,069,026 87.33% 其中: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 0 0.00% 21,404,388 1.89% 3、总股本 1,127,553,978 100.00% 1,134,840,378 100.00% 注: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前总股本为 1,127,553,978 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内, 公司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增加 7,286,400 股股份,截止 2021 年 2 月 5 日,公司总股本 为 1,134,840,378 股。 2、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 全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且不考虑期间其他股份变动情况,按照 2021 年 2 月 5 日公司总股本测算,预计公司股份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变动前 变动后(预计)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限售条件流通股 /非流通股 143,771,352 12.67% 165,175,740 14.55% 2、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 991,069,026 87.33% 969,664,638 85.45% 3、总股本 1,134,840,378 100.00% 1,134,840,378 100.00%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 的委托时间段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 内; — 4 —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 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期间,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 5,312,900 股(2020 年 6 月 15 日至 2020 年 6 月 19 日),未超过公司首次 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 年 3 月 2 日)前五个交易日(2020 年 2 月 24 日至 2020 年 2 月 28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82,162,252 股的 25% (20,540,563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4、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21,404,388 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质押等相关权利。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 股计划,若公司在回购股份完成后的 36 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 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9 日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