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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润工业: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18  

                        证券代码:002283          证券简称:天润工业           公告编号: 2022-023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2022 年 5 月 17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天润路 2-13 号公司三楼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邢运波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 2022 年 5 月 11 日(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139,457,178
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1,404,388 股,根据


                                 — 1 —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权利,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118,052,790 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人共 27 人,代表股份 437,419,6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1233%。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共 15 人,代表股份 1,590,0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22%。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12 人,代表股份
435,829,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811%。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15 人,代表股份 1,590,043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2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提案:
    1、审议通过《2021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436,542,74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95%;反对 876,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03%;
弃权 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713,1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8505%;反对 87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1054%;弃权 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0%。
    2、审议通过《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
    表决结果:同意 436,540,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91%;反对 875,24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01%;
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7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7221%;反对 875,2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0452%;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7%。
    3、审议通过《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36,543,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97%;反对 875,24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01%;
弃权 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71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9107%;反对 875,2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0452%;弃权 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0%。
    4、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36,540,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91%;反对 878,24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08%;
弃权 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7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7221%;反对 878,2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2339%;弃权 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0%。
    5、审议通过《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6,499,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3 —
99.7896%;反对 916,54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95%;
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66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1246%;反对 916,5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6427%;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7%。
    6、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6,540,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91%;反对 878,24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08%;
弃权 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7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7221%;反对 878,2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2339%;弃权 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0%。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6,540,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91%;反对 875,24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01%;
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7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7221%;反对 875,2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0452%;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7%。
    8、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6,545,74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02%;反对 873,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96%;

                               — 4 —
弃权 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716,1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0392%;反对 87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9168%;弃权 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姜爱丽女士、曲国霞女士、姚春德先生,离任独立
董事魏安力先生向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做了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曹亚娟、胡遐龄律师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
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8 日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