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2011 年 4 月 11 日,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龄宝”)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34,868,994.71 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9.02%,含利 息收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作为保龄宝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 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以及保龄宝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 构”、“本公司”)就保龄宝公司利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 表如下专项意见: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09] 738 号文《关于核准保龄宝生 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保龄宝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20.56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1,200,000.00 元。扣除本公司承销保荐费用 18,000,000.00 元后,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393,200,000.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山 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2009)汇所验字第 7-004 号《验 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保龄宝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规定,2009 年 9 月 2 日本保荐机构和保龄宝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禹城市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09 1 年 12 月 14 日,本保荐机构分别与保龄宝公司、工商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拆 分为结算账户和协定存款账户。上述事项保龄宝公司均及时履行了公开信息披露 义务。 (三)超募资金运用情况 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09 年 9 月 29 日,保龄宝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的议案》和《关于用超募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 79,500,000.00 元、补充流动 资金 34,000,000.00 元。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保荐意见。 上述事项保龄宝公司均及时履行了公开信息披露义务。 (四)募投项目投资情况 根据保龄宝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 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于“年产 1 万吨低聚果糖项目(以下简称“低聚 果糖项目”)”和“年产 3 万吨高纯度水溶性膳食纤维项目”(以下简称“膳食纤维 项目”)。其中,低聚果糖项目计划投资 150,484,700.00 元,膳食纤维项目计划投 资 121,109,000.00 元,共计 271,593,700.00 元。 2010 年 1 月 15 日保龄宝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 2010 年 2 月 3 日召开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3 万吨高纯度水溶性膳食纤维项目”变更为“4,000 吨赤藓糖醇易地技术改造项目” (以下简称“赤藓糖醇项目”)。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保荐 意见。上述事项保龄宝公司均及时履行了公开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 2010 年 4 月 11 日,保龄宝公司两个募投项目(低聚果糖项目和赤藓糖 醇项目)均已完工并投入使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际投资总额为 240,575,810.53 元,占承诺投资总额的比例为 101.73%,其中,已投入(付款) 总额为 196,106,385.84 元,尚未支付的尾款及铺底资金为 44,469,424.69 元。 (五)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止 2011 年 4 月 1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户节余总额为 79,338,419.40 元,扣除尚未支付的尾款及铺底资金后,节约净额为 34,868,994.71 元。具体情 2 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超募资金归 募集资金账面节余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节余情况 专户存储金 发行上市 还银行借款 专户名称 已投入(付 利息收入 账面节余金 未支付的质 未支付的铺 额 费用 及补充流动 节余净额 款)金额 净额 额 保金及尾款 底资金 资金 低聚果糖 196,600,000.00 6,604,102.92 45,500,000.00 123,862,156.61 1,163,189.33 12,057,020.14 15,050,000.00 项目专户 79,338,419.40 34,868,994.71 赤藓糖醇 196,600,000.00 0.00 68,000,000.00 72,244,229.23 1,185,718.83 7,362,404.55 10,000,000.00 项目专户 合计 393,200,000.00 6,604,102.92 113,500,000.00 196,106,385.84 2,348,908.16 79,338,419.40 19,419,424.69 25,050,000.00 34,868,994.71 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龄宝公司 2011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拟将募投项目账面节余资金 34,868,994.71 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9.02%,含利息 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核查,截至 2011 年 4 月 11 日,保龄宝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 资等高风险投资;保龄宝公司已承诺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 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三、本保荐机构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保龄宝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 34,868,994.71 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9.02%,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保荐机构同意保龄宝公司本 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保龄宝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在本保荐机构出具同意意见、保龄宝公司履行公开信息披露义务后,上 述事项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3 【此页无正文,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江 红 安 郭 丽 敏 保荐机构: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