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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保龄宝: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2-06-29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12-016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6月1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于 2012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 点 30 分在山东禹城高新开发区东外环路 1 号公
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
集,董事长刘宗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计 4 名,代表股份数量
68,980,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1.0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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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 68,980,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弃权 0 股。
    2、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8,980,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弃权 0 股。
    3、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8,980,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弃权 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的石有明律师、卿森泉律师现场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
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6月3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
务所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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