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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保龄宝: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10-28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14-075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4 年 10 月 20 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4
年 10 月 27 日上午 9 点 30 分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举行,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由刘宗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保
龄宝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 2014 年修订及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
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
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
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
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规定,同意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政策;修改财务报表的列报;在财务报告中根据修
订及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说明进行补充和披露,并根据变更后的会
计政策追溯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和金额。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
追溯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和金额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及现金流量均未产生重大影响。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77),详见 2014 年 10 月
28 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财政部 2014 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整公司会计报
表相关项目和金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调整公司会计报表相
关项目。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
三季度报告》。
    《 2014 年 三 季 度 报 告 》 全 文 , 详 见 2014 年 10 月 28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10 月 27 日